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7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确保向本公司供给的信息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发表责任人供给的信息一起。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化性质为股份削减,不触及要约收买。本次权益变化后,持股5%以上的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持有公司股份的份额降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化不触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不会导致公司操控股东及实践操控人发生变化。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我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揭露发表的《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发表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方案在自本减持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越59,121,197股,不超越吉林化纤总股本的3%。其间经过会集竞价方法减持不超越19,707,065股,不超越吉林化纤总股本的1%;经过大宗生意方法减持不超越39,414,132股,不超越吉林化纤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化陈说书》,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经过会集竞价生意方法累计减持吉林化纤股份2,968,450股,减持总金额5,669,787.0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本次权益变化后,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持有吉林化纤98,535,310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4.999999%。
一、本次权益变化的具体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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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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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阐明
1、本次减持未违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生意所股票上市规矩》、《深圳证券生意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深圳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有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性文件的规矩。
2、本次减持状况与公司此前预发表的减持方案一起,实践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越方案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方案没有施行结束。
3、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本次减持方案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操控权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办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运营发生严重影响。
本次权益变化后,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已实行权益变化陈说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cninfo)上发表的《简式权益变化陈说书》。
三、备检文件
1、财通基金办理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化陈说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化陈说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址:深圳证券生意所
股票简称:吉林化纤
股票代码:000420
信息发表责任人:财通基金办理有限公司
法定居处: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年代金融中心41楼
股份变化性质:削减
签署日期: 2018年11月12日
信息发表责任人声明
一、信息发表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买办理办法》、《揭露发行证券公司信息发表内容与格局原则第15号——权益变化陈说书》及相关的法令、法规编写本陈说书。
二、信息发表责任人签署本陈说书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同意,其实行亦不违背信息发表责任人规章或内部规矩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买办理办法》的规矩,本陈说书已全面发表信息发表责任人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具有权益的股份变化状况。
到本陈说书签署之日,除本陈说书发表的持股信息外,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财通基金-玉泉108号财物办理方案(即“财通基金-上海银行-王峰”下称“玉泉108号”)没有添加或削减其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具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化是依据本陈说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信息发表责任人没有托付或许授权任何其他人供给未在本陈说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陈说书做出任何解说或许阐明。
五、信息发表责任人许诺本陈说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当单个和连带的法令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陈说书中,除非还有阐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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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陈说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呈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发表责任人介绍
一、信息发表责任人基本状况
1、基本状况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办理有限公司
居处: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刘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一起社会信誉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建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经营期限:2011年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
运营范围:基金征集、基金出售、特定客户财物办理、财物办理及我国证监会答应的其他事务。
2、信息发表责任人股东结构
到本陈说书出具日,财通基金的股东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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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发表责任人董事及首要负责人状况
到本陈说书出具日,财通基金的董事及首要负责人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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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发表责任人持有、操控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扼要状况
到本陈说书公告日,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出资组合持有证通电子(股票代码:002197)、美菱电器(股票代码:000521)5%以上股份,具体状况可参看信息发表责任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三节 权益变化意图及持股状况
一、信息发表责任人权益变化意图
本公司旗下玉泉108号经过减持参加的吉林化纤非揭露发行股票,以完结出资收益。
二、信息发表责任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方案
到本陈说书签署日,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玉泉108号持有吉林化纤股份份额为5.00%,未来12个月内将依据发布的减持方案持续减持吉林化纤。
第四节 权益变化方法
一、信息发表责任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状况
本次权益变化前,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玉泉108号经过参加上市公司非揭露发行持有吉林化纤101,503,760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5.15%。
二、本次权益变化方法
2018 年11月12日,财通基金旗下玉泉108号经过会集竞价生意方法累计减持吉林化纤股份2,968,450股,减持总金额5,669,787.0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本次权益变化后,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玉泉108号持有吉林化纤98,535,310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5.00%。
本次发行完结前后,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玉泉108号持有吉林化纤权益变化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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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表责任人所持股份权力被约束的状况
到本陈说书签署日,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玉泉108号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数量为98,535,310股,不存在质押、冻住等权力约束的景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生意上市生意股份的状况
本陈说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公告发表事项外,信息发表责任人旗下玉泉108号没有其他经过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系统生意吉林化纤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严重事项
到本陈说书签署日,财通基金已按有关规矩对本次权益变化的相关信息进行了照实发表,不存在依据法令及相关规矩应当发表而未发表的其他严重信息。
第七节 备检文件
一、备检文件
1、信息发表责任人的经营执照;
2、信息发表责任人董事及其首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我国证监会或证券生意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检文件。
二、备置地址
本陈说书及上述备检文件备置于吉林化纤居处,供出资者查阅。
信息发表责任人声明
自己(以及自己所代表的组织)许诺本陈说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对其实在性、精确性、完好性承当单个和连带的法令责任。
附表:
填表阐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状况,挑选“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补白予以阐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状况;
3、需求加注阐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发表责任人包含出资者及其一起行动听。信息发表责任人是多人的,能够推选其间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一起名义制造并报送权益变化陈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