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新规正式出炉。
汹涌新闻记者曾在5月11日得悉并报导,有券商收到了来自当地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事务监管的告诉》。5月30日,这份文件的正式版别经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得到揭露发表。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事务自律办理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的文件共分七个部分,触及买卖商办理、标的办理、出资者恰当性办理、数据报送、监测监控、自律办理和附则。
设一、二级买卖商,未跻身者不得展开事务
据《告诉》,证券公司展开场外期权事务,分为一级买卖商和二级买卖商,分级规范与券商的年度分类评级挂钩,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能够成为一级买卖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存案,能够成为二级买卖商。
两类券商在进行相关买卖时的可操作空间差距显着。一级买卖商能够在沪深证券买卖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买卖专用账户,直接展开对冲买卖。二级买卖商仅能与一级买卖商进行个股对冲买卖,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买卖商之外的买卖对手展开场内个股对冲买卖。
而假如没能跻身这两类买卖商的队伍,那么券商将失掉与客户展开场外期权事务的资历。
上述这些规则,与5月11日汹涌新闻取得的文件内容是相一致的。
不过,此前券商收到的文件草案中,监管层还给出了一个缓冲期,规则到8月1日相关证券公司仍未取得认可(存案)的,不得与客户新增场外期权事务。
而根据正式发布的《告诉》,新规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不再有缓冲期,假如现在不契合存案条件或未能成为买卖商,券商将直接被叫停场外期权事务。
买卖标的不得超出“名单”
关于场外期权买卖标的,《告诉》也作出明确规则。买卖商能够展开以契合规则条件的个股、股票指数、大宗产品等财物为合约标的的场外期权事务。标的规划由证券业协会定时评价、调整并经过官方网站发布,买卖将被限制在当期名单的标的之内,不得超出。
此外,《告诉》特别说到,买卖商不得新开和展期被买卖所实施危险警示、发布暂停上市或停止上市危险提示、进入停止上市程序的个股为标的的场外期权。
关于场外期权事务的对手方,《告诉》指出,买卖商应当经过尽职查询、要求出资者供给证明资料、查询揭露信息等办法,核对出资者是否满意准入规范。
在正式发布的文件中,关于详细的“准入规范”并没有进行介绍。但在5月11日汹涌新闻记者从券商处取得的文件显现,对手方有必要是契合《证券期货出资者恰当性办理办法》的专业组织出资者,而且满意以下条件:
一、法人参加的,最近一年底净财物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财物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出资经历。
二、财物办理组织代表产品参加的,最近一年底办理的金融财物规划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办理经历。
三、产品参加的,应当为合规树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划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个人出资者将被拒之门外,组织出资者的准入门槛也有所进步。
私募参加规范大幅进步
汹涌新闻记者了解到,现在,最大的场外期权事务对手方是私募组织。
根据协会最新发表数据,2018年3月场外期权事务新增492.67亿元。场外期权合约(名义金额)中,私募基金占比20.05%,商业银行占比44.46%;比照2016年12月的数据,私募基金占比7.39%,商业银行占比66.45%。2018年3月新增场外期权合约(合约笔数)中,私募基金占比40.16%,商业银行占比15.36%;比照2016年12月的数据,私募基金占比11.27%,商业银行占比46.87%。从合约笔数和名义本金来看,私募基金新增合约笔数现已超越商业银行,占有榜首位,新增合约名义本金根本挨近商业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私募组织运用其组织身份的通道优势把场外个股期权对自然人出资者进行兜销,导致部分并不具有条件的个人出资者参加。
在这次的告诉中,对此也进行了严厉的规范。告诉要求,假如以产品方法参加,应当为合规树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划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一起契合两项条件。
榜首,穿透后的托付人中,单一出资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越20%的,应当契合《证券期货出资者恰当性办理办法》专业出资者的根本规范,且最近一年底金融财物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出资经历。此外,购买场外期权付出的期权费以及交纳的初始保证金算计不超越产品规划的30%。
有私募人士对汹涌新闻记者剖析称,曾经个人出资者若想参加场外期权,一般凭借通道来树立私募产品,资金门槛最多也就在1000万左右。但新规中要求产品总规划不低于5000万,这将筛选大批不契合要求的出资者,未来个人出资者走通道的志愿将大幅下滑。
此次协会还明确要求,买卖商应当经过尽职查询、要求出资者供给证明资料、查询揭露信息等办法,核对出资者是否满意准入规范。买卖商应当树立买卖对手办理台账,对买卖对手进行穿透核对,保证穿透后的托付人的出资者恰当性办理、受托人的执业行为审慎、合规。买卖商应当至少每年对出资者的资质复核一次,并经过定时回访、监测评价等方法保证出资者继续契合恰当性办理要求。一起买卖商应当对同一主体操控的组织、产品集中统一监测监控,对出资者准入进程充沛留痕,并由总部进行终究审阅。
《告诉》规则,买卖商及协会确定的场外期权事务重要买卖对手,都应当定时向协会报送规则的场外期权事务信息。
假如买卖商没有按要求报送事务信息,影响监测监控景象,证券业协会将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办理办法和纪律处分施行办法》采纳自律惩戒办法;情节严重的,移交证监会查办。
详细来看,分为三种惩戒类型:
1.继续陈述推迟笔数月累计到达3笔以上的,或月度陈述、季度陈述、年度陈述推迟报送的,视其情节轻重采纳说话提示、警示、责令整改等自律办理办法。
2.过错笔数月累计到达3笔以上的,或月度陈述、季度陈述、年度陈述呈现过错的,视其情节轻重,别离采纳自律办理办法和纪律处分。
3.到买卖到期日仍未报送事务信息的,或严重事项自产生之日起未在3个买卖日内陈述的,视其情节轻重,别离采纳自律办理办法、纪律处分和移交证监会查办。
场外期权事务整理继续已久
早在4月10日,市场上就传有暂停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展开场外期权的音讯。
彼时,汹涌新闻记者从业界得悉,券商的确收到监管部门窗口辅导,自4月11日起暂停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展开场外衍生品事务,证券公司不得新增事务规划,存量事务到期主动停止,不得续期。
4月12日,证监会经过官网发布了关于场外个股期权的危险警示。警示文章首要针对的是没有正规金融事务资质,却向客户供给场外个股期权买卖服务的渠道。
证监会表明,这些渠道往往运用“高杠杆”“亏本有限而盈余无限”“亏本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扬术语,片面强调乃至夸张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乃至不提示个股期权危险。出资者经过这些渠道参加场外个股期权买卖,存在较大的危险。
5月11日,汹涌新闻记者得悉,有关部门要求各家券商对存量场外期权事务进行自查,并拟定整理方案,于2018年5月25日前向各证监局报送专项陈述。
在5月25日的报送日期之后不到一个星期,正式的《告诉》文件就得到发布,这或意味着,场外期权事务将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