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1、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以负数填写。
3、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予以扣除。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均属于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将因此类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具体项目如下: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出借状态股数74,360,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水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世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9月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对合并报表的具体影响项目及金额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