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规范、稳健地运作基金公司管理办法,有效规避和控制风险基金公司管理办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理念应贯穿公司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公司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风险控制机构,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各部门及岗位在内部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业务流程办事,实现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第二章 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业务风险,公司设立多层次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具体包括董事会层面风险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层层面风险控制和业务层面风险控制三级。
第五条 董事会层面风险控制为一级风险控制,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控委),对重大投资业务风险负有决策责任。风控委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从事风险控制与评价的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风控委的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构建公司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对其运行进行评价和监督;
2、决定公司在主要风险领域的基本策略;
3、组建临时委员专家库;
4、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5、审议各类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报告;
6、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需要由董事会决策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
7、对重要业务流程进行评价;
8、董事会授权办理的风险控制事宜。
第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层面风险控制为二级风险控制,主体为公司经理层(以下简称经理层)和公司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风控部),对投资业务风险负有监管责任。经理层具体负责对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总经理以决策的方式组织实施对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如果总经理对重要问题不能单独决策时,应上报董事会代为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风险控制职责如下:
1、制定各类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关细则;
2、制定公司基本风险策略并组织实施;
3、制定各类投资业务风险控制流程;
4、组织实施对公司内部业务的风险评价和控制;
5、对业务团队自身的风险控制进行指导和监督;
6、组织对影响业务风险的各类因素的持续研究,适时调整风险策略;
7、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定期和不定期风险控制报告;
8、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授权办理的风险事宜。
风控部作为公司统控部门,对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相关风险控制工作。风控部的职责如下:
1、拟定各类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
2、评价业务团队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流程是否完整、规范;
3、跟踪业务团队项目筛选、立项、项目实施、投资后管理以及项目退出的全过程,监督和评价业务团队的风险控制工作;
4、对公司内其他涉及风险控制流程的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5、独立评价各类业务的风险,并出具(整体)风险评价报告或评价意见;
6、密切关注重点投资产业的变化情况,关注国内外经济、政治动态,评价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及时向管理层提供信息资讯;
7、草拟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控制报告;
8、管理风险控制档案;
9、承担总经理、风控委会议以及董事会的秘书工作。
第七条 业务层面风险控制为三级风险控制,主体为业务团队负责人,基本职能是对具体投资业务实施全过程风险控制,对具体投资业务风险负有直接责任。业务团队对风险的控制能力是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基础和保证,业务团队自身应建立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并须经公司认可。业务团队在公司风险控制的框架内独立开展业务,在业务实施全过程中独立评价业务风险,不应受其他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以上三个层面的风险控制,依据各自的职能独立履行风险控制职责,不能相互替代。
第三章 业务审批流程
第八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经公司审批后的业务实施细则和风险控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
业务团队在初次开展某类业务前,需要制定该类业务的实施细则(包括审批流程、各流程审批时间、实施要点及授权级别等),并将拟订的实施细则报风控部审核,风控部审核后出具相应意见并据以拟订某类业务的风险控制实施细则,上报总经理审议;总经理审议通过后报风控委审批。
第九条 公司对具体业务在实施的各个阶段的审批流程如下:
一、调研决策
1、立项阶段:项目立项前,业务团队应向风控部书面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业务立项申请书,经风控部门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
2、尽职调研:项目经审批立项后,业务团队应按规定开展尽职调研工作,调研过程中应与风控部在项目的有关信息方面保持充分良好的沟通,并配合风控部的现场调研工作。业务团队应在调研结束后向风控部提交项目尽职调研报告,报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规定,报告中应充分揭示业务风险和防范措施,以及对该项目的综合评价。
3、项目决策:业务团队拟推荐投资项目时,向风控部门报送项目上会申请表,风控部对项目上会申请表及尽职调研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根据不同业务授权级次直接签署意见或上报风控委、董事会决议该项业务。
二、项目实施
经决策机构决策通过的项目,由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中业务部门起草各类法律文本,并需经风控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投资合同、协议等文件按规定程序签署后,业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风控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各公司董事长在项目付款通知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后连同相关附件交由综合部审核后按合同执行放款。各职能部门按规定分别整理相关业务档案,交风控部归档。
三、跟踪监管
业务团队具体负责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每季度定期向风控部提交一份项目后续调研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评价和建议、以及风险控制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经风控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投资项目实施到投资协议中允许提前退出时间点前,应由业务团队经调研后向风控部提交是否退出的建议,经风控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议。总经理根据不同业务授权级次直接审批或出具意见上报风委会、董事会审批。
在已投资项目后期管理过程中,业务团队应随时关注项目经营动态,发现突发风险情况,应及时向风控部提交临时风险报告(含现状、对策、建议等),经风险控制审查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根据不同业务授权级次直接审批或出具意见上报风委会、董事会审批。
四、投资退出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收回投资:
1、项目按预期已满足退出条件;
2、项目在投资协议中规定的提前退出点经决议提前退出;
3、项目面临重大风险或出现重大契机,执行退出方案;
4、项目出现损失,被动终止;
5、其他需要退出投资的情况。
投资项目退出前,业务团队应提交投资退出方案,经风险控制部审查后提交总经理审议。总经理根据不同业务授权级次直接审批或出具意见上报风委会、董事会审批。方案被批准后,由各职能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条 公司内部各类业务的审批均按照上述流程执行。公司针对某类业务制定《项目风险控制实施细则》,对该类项目的材料要求、风险控制点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章 对风控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第十一条 风控委定期审议经理层提交的风险控制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对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考核和指导。内容包括:
1、检查各职能部门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2、检查各职能部门风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3、对各职能部门的风控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三条 综合部具体负责对资金风险的控制,为贯彻相互制约原则,有效控制资金风险,财务岗位与业务岗位应相对独立,财务人员不得独自实施投资业务。
第十四条 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因风险控制工作出色,防止了某些重大风险的发生,为公司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于风险控制相关制度不健全、业务程序不合理的部门,以及对违背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或不能及时按照总经理办公会的建议或要求改进风险控制措施的人员,视具体情况和性质予以警告、免职等处分,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还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风险防范教育
第十五条 公司及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风险意识、守法意识、职业道德及规章制度的教育。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 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和职责的不同,各部门应制定相应业务操作规则,规范员工的行为。
第十七条 加强员工业务操作流程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素质。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属于保密对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状况、资金运作计划、业务进展情况等,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公司秘密信息外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