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乔思怀先生掌管,会议招集和举行程序、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会议的表决方法和程序均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矩。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到会5人,公司董事张电子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因还有公事未能到会本次会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到会4人,监事姚晓东先生因还有公事未能到会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臻先生到会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齐文兵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方案审议状况
非累积投票方案
1、 方案称号: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供给担保的方案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矩》等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矩;本次股东大会到会会议人员资历及会议招集人资历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令定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