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6日电 贵航股份15日公告称中航轿车贵航股份,近来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方法决议书》中航轿车贵航股份,其间说到“关于对贵州贵航轿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唐海边采纳出具警示函方法的决议”。
《决议书》说到中航轿车贵航股份,经查,贵州贵航轿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中航轿车贵航股份:一是2020年2月26日,公司子公司贵州华阳电工有限公司向其相关方我国航空工业标准件制作有限职责公司托付借款4000万元,构成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是2020年1月至12月,贵州贵航股份有限公司红阳密封件公司累计购买相关方中航信任股份有限公司2.3亿元理财产品,构成相关买卖。前述两项相关买卖公司未实行审议程序,且迟至2021年3月18日才发表。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标准上市公司与相关方资金来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告诉》(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方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方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则,公司董事长唐海边对上述行为负有首要职责,违反了《方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规则。依据《方法》第五十九条规则,贵州证监局决议对你们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方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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