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宁波和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发表了《关于实践操控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我国证监会查询告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公司实践操控人张江平先生、张江波先生别离收到《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告诉书》(编号:甬证查询字2019014号、甬证查询字2019015号)。
公司日前收到公司实践操控人之一、公司董事张江波先生告诉,张江波先生于2019年9月17日、18日别离收到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甬证监处分字﹝2019﹞2号)及《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分决议书》(﹝2019﹞1号),决议对张江波先生超份额持股未陈述及在约束转让期限内生意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间对超份额持股未陈述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约束转让期限内生意证券行为处以80万元罚款。
本次查询事由不触及本公司,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指定信息发表媒体为《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和《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站(sse)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出资者重视并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宁波和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