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2018-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兆驰股份回购股,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兆驰股份回购股,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部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于2018年11月30日召的2018年第次临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具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2月1日刊载于《证券报》、《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cninfo)的相关公告。
依据回购预案,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竞价买卖的方法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超越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股份的用处包含但不限于用于后续职工持股或股权鼓励、转化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化为股的公司债券、或为保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答应的其他景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进行测算,估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000万股,占公司现在已发行总股本份额约3.53%。具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以回购满实践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施行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以集竞价方法回购股份事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款人自本公告发表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用债款证明文件及凭据向公司要求清偿债款或要求公司供给相应担保。债款人如逾未向公司申报债款,不会因而影响其债款的有用性,相关债款(责任)将由公司依据原债款文件的约好持续实行。
债款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法申报,具方法如下:
1、申报间: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14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2、申报地址及申报资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大街李朗路一兆驰立异产业园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络人:方振宇、罗希文
联络:0755-33614068
邮编:518000
邮箱:LS@szmtc
3、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款人可持证明债款债款联系存在的同、协议及其他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款。
债款人为法人的,需同带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托付别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带着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及人有用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款人为自然人的,需同带着有用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托付别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带着授权托付书和人有用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递方法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明“申报债款”字样;
(2)以邮件方法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明“申报债款”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