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福成五丰股票代码:600965 公司简称:福成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福成五丰股票代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永证审字(2021)第148009号审计报告记载,天德福地陵园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803,386.81元,未完成公司与天德福地陵园及原股东协议中约定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20万元的业绩承诺,根据约定应补偿给公司的金额为35,193,184.98元。
2021年3月30日,公司已向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瑾发出《关于履行业绩对赌承诺义务的通知》,督促原股东及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联系律师准备仲裁。
2)关于公司举报韶山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瑾涉嫌合同诈骗案,目前三河市公安局已开展审计核实工作,该案件尚在侦查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京榆大街963号公司新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周游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福成五丰股票代码;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总经理李良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阳先生、副总经理蔺志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财务总监程静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6、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0、 议案名称: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贷款的议案
1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
13、 议案名称: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不再延期的议案
14、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闲置土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一名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15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8和议案1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李福成、李高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树礼、刘海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965 股票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食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业(2020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食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细分产品情况
注: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均为内部抵消后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