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得悉,第二期企业合规变革试点工作已于日前发动。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期变革试点规模较第一期有所扩展,触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上述省级检察院可依据本地状况,自行确认1至2个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及其所辖底层院作为试点单位。
检察机关展开企业合规变革试点,旨在加大对民营经济的相等维护,更好执行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主张等司法方针,既给涉案企业以深入警醒和教育,防备往后可能再产生违法违法,也给相关职业企业合规运营供给样板和学习。
自2020年3月起,最高检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底层检察院展开企业合规变革第一期试点工作。试点检察院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运营类违法,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主张。一起,探究催促涉案企业合规办理,促进“严管”制度化,防备“厚爱”被乱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