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 富 01”的违约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珠海富”或“公司”)公发行的“12 富 01”(以下简称“本债券”)
的受托办理人(以下简称“受托办理人”或“我司”),代表本债券全持有人
益,实行受托办理职责。
一、 本债券基本状况
2012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
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获准向社会公发行面值不超
过 11.8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 年 5 月 28 日珠海富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一) 简称:12 富 01;代:112087),征集资金 5.9 亿元,发行率为 5.28%。
本债券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至 2012 年 7 月底所
征集资金已依照许诺用处悉数用于归还银行借款。2013 年 5 月 28 日、2014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别付出了前两年的息。
因为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接连两年亏本,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公司债
券上市规矩(2012 年修订)》第 6.3 条等规则,本债券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起正式暂停上市。
为了确保及归还到本息,受托办理人与发行人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行(以下简称“交行珠海行”或“监管行”)于 2014 年 8 月签订了《偿
债保证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约好在监管行建立偿债专户,珠海富许诺在本
债券余下的付息日(2015 年 5 月 28 日)的 14 个作业日前,将敷衍息全额存
入偿债专户,在本债券到日(2015 年 5 月 28 日)的前三个月逐月按 20%、
30%、50%的份额将敷衍本金存入偿债专户。
发行人已于 3 月 28 日将笔偿债保证资金 11,800 万元按足额存入偿
债专户;4 月 28 日,未能足额将第二笔偿债资金存入专户,于 4 月 29 日,发
行人将 1500 万元存入偿债专户;5 月 7 日,发行人已将敷衍息 3,115.2 万元存
入偿债专户;5 月 15 日发行人向专户存入 500 万元;5 月 21 日,发行人向专户
存入 500 万元;5 月 22 日,发行人向专户存入 500 万元;5 月 26 日,发行人通
过回收应收账款,新筹集偿债资金 5850 万元。
到现在,发行人已筹足悉数 2014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间
息 3,115.2 万元,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税金后的付息资金将于 5 月 27 日划入
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职责公司深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付息;兑
付本金资金仅执行人民币 20,650 万元,将于 5 月 27 日划入国证券挂号结算有
限职责公司深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兑付本金。(相关兑付计划
请见发行人近公告)
因而,“12 富 01”债券本本金将无法于原定兑付日 2015 年 5 月 28 日
按全额付出,本债券发本质违约。受托办理人提请广阔资者意!
二、 发行人无法按全额付出公司债本金的阐明
本债券将于 5 月 28 日到。因为发行人 4 月 28 日偿债保证专户余额缺乏,
受托办理人已别于 4 月 30 日、5 月 10 日、5 月 18 日、5 月 19 日、5 月 21 日
和 5 月 25 日向资者进行了信息发表和危险提示。同,受托办理人当即派驻
了现场作业小组,催促发行人就偿债保证资金账户余额缺乏问题进行整改,并与
发行人办理层、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发行人控股股东、银团牵头行别进行了多
轮交流和协调。
鉴于发行人短流动资金出现问题,虽采纳了与多家银行洽谈融资借款、
收应收账款等办法,但因种种原因资金到账状况不甚抱负,从而导致发行人现在
无法在 2015 年 5 月 28 日按足额付出本债券本金。
到现在,发行人已筹集偿债资金 237,652,000 元,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
税 金 后 的 全 部 应 付 息 25,850,036.26 元 及 部 本 金 206,500,000 元 计
232,350,036.26 元将于 5 月 27 日划入国结算深圳公司。发行人也已紧迫向控
股股东进行了求助。但偿债资金仍缺乏以掩盖本债券的兑付金额。
虽然本债券违约,受托办理人仍将持续实行职责,保护债券持有人法权
益,催促发行人持续筹集本债券剩下本金及逾息。
三、 发行人无法按全额付出本金的后续组织
1、尽力筹集资金,延付出剩下本金
现在,发行人仍在经过本身及外部资源尽尽力筹集本金将延付出的部
,争取尽确认资金到位间,并及将延兑付的具组织予以公告,将广
大债券持有人的丢失降到。
2、依据《征集阐明书》的相关约好,实行违约办法
因为发行人已无法于原定兑付日全额付出“12 富 01”本金,因而受保管
理人将催促发行人严厉依照《征集阐明书》的相关约好,针对本次违约承当相关
的职责。
(1)当公司不能按付出本金,公司将至少采纳如下办法:
①不向股东配润;
②暂缓严重对外资、收买吞并等本钱性支出项目的施行;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档办理人员的薪酬和金;
④首要职责人不得调离。
(2)承当延付出的部所对应的敷衍息和罚息
公司将依照《征集阐明书》的相关规则,对本息延付出的部承当相
应的逾息,关于逾未付的本金,公司将依据逾天数按逾率向债券持
有人付出逾息,逾率为本债券面率上浮 50%。
3、活跃配债券受托办理人处置为本债券许诺的担保物
公司拟为“12 富 01”加以现在持有的未典当给现有银团的五块土地和
厂房作为偿债担保。公司将在实行批阅程序后活跃配受托办理人处置上述担保
物,以归还上述延付出的本金。可是,上述担保物的变现价值仍存在不确认性。
4、公司拟持续与银团交流,采纳要求银团退回被扣划资金、开释约束资金
及确保金、持续向公司供给借款或开释质押财物的办法。
四、 本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组织
因为本债券无法按足额付出本金,发本质违约。我司作为受托办理人,
将招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催促发行人及完结财物典当手续,及采纳相关措
施保证债券持有人法权益。
我司已始聘律师事务所,并起草会议告诉和相关方案。不晚于 5 月 30
日正式发布持有人会议告诉,经过法令途径尽全力保证债券持有人的法权益,
请资者亲近关。
受托办理人提示广阔资者意危险,也请资者亲近关我司相关公告。
以上状况,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