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因两项违规被罚137.1万元。处罚原因显示,中天证券既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又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时任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徐秋炯处以3.1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李伟东处以2.1万元的罚款。处罚原因显示,徐秋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李伟东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报告。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中天证券违法原因有以下两点。
其一,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其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即当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者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与其进行交易客户的款项可能来自犯罪活动时,必须迅速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于2004年7月经重组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辽宁省属唯一一家国有金融类证券经营机构,总部设在沈阳。公司注册资本22.25亿元,现有六家股东中天证券:辽宁省国资委(占比40.16%)、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1.35%)、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4.67%)、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3.48%)、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5.85%)和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4.49%)。
中天证券作为一家中小型券商,近几年因合规问题屡遭证监局处罚。
2019年3月,辽宁证监局发布公告称,中天证券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资金交收时,未按照公司业务流程计算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划款,导致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出现缺口,存在挪用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情况。辽宁证监局对中天证券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8月,证监会披露了中天证券存在的三项违规违法问题:一是在累积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向相关股东分配利润,且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中天证券;二是未及时就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三是分配利润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月报不真实、准确、完整。当时的中天证券董事长马功勋、财务总监王力华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总经理李安有、合规总监吴旭则被采取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