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文/李炳瑶
证券代码:600258证券简称:首旅酒店编号:临2019-02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施行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盈利0.11元(含税)相关日期股份类别股权挂号日最终买卖日除权(息)日现金盈利发放日A股2019/6/27-2019/6/282019/6/28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经过分配计划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计划经公司2019年5月8日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
分配计划1.发放年度:2018年年度2.分配目标:到股权挂号日下午上海证券买卖所收市后,在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本公司整体股东。3.分配计划:本次利润分配以计划施行前的公司总股本987,722,96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盈利0.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盈利108,649,525.82元。
相关日期股份类别股权挂号日最终买卖日除权(息)日现金盈利发放日A股2019/6/27-2019/6/282019/6/28四、分配施行方法1.施行方法(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盈利托付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经过其资金清算体系向股权挂号日上海证券买卖所收市后挂号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买卖所各会员处理了指定买卖的股东派发。已处理指定买卖的出资者可于盈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收取现金盈利,未处理指定买卖的股东盈利暂由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处理指定买卖后再进行派发。(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盈利公司亦托付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程序同上。2.自行发放目标公司股东北京首都旅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盈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3.扣税阐明(1)关于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出资基金,依据《关于施行上市公司股息盈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盈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101号)的有关规则,持股期限超越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分红派息每股实践派发现金盈利人民币0.11元。个人股东及证券出资基金在股权挂号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依据其持股期限核算实践应交税额,超越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保管组织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详细实践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盈利所得全额计入应交税所得额,实践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实践税负为10%。(2)关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公布的《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向QFII付出股息、盈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则,依照10%的税率一致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践派发现金股息0.099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以为其获得的股息、盈利收入需求享用税收协议(组织)待遇的,可依照规则在获得股息、盈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3)关于香港联交所出资者(包含企业和个人)出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买卖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81号)的规则,其现金盈利将由公司经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依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践派发现金盈利人民币0.099元。(4)关于其他组织出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其所得税由其自行交纳,实践派发现金盈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1元。
有关咨询方法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咨询利润分配事宜。联络部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市场/出资者联络部联络转3846特此公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