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王震)3月17日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20余年,为证券行业遴选从业人员把住了“入门关”,约有100余万人进入证券行业从事证券业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以资格管理为基础的考试管理制度亟需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证券公司董监高及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工作的组织、命题、成绩管理、参与各方责任等,主要调整了以下四方面内容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一是变更考试名称,确定测试分类。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明确测试分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两类。其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包括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二是明确测试目的。《实施细则》将测试目的调整为以考核从业人员的相关基础知识为主,转向综合考察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是否符合行业和对应岗位要求,规定了测试成绩是证明其具备从事相应证券业务的专业能力的参考,同时规定了试卷正确率达到60%以上即为达到基本要求。
三是调整了报名条件和成绩管理制度,设置成绩有效期。同时,为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管理,给予已通过考试的人员5年过渡期,为有意愿进入证券行业的老考生保留了一定的准备时间。
四是细化违规责任,严肃测试纪律。明确测试违规情形从原来的17种增加至21种,并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将处理类别调整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对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给予取消当次全部成绩且禁考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