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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配股项目的继续督导期已过,但征集资金的运用情况仍需保荐组织进行专项督导。公司于近来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的《关于替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告诉》。中德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配股项目的保荐组织,继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鉴于公司配股的征集资金没有运用结束,中德证券后续仍需就征集资金寄存与运用情况实行继续督导职责,直至征集资金运用结束。
本次改变前,中德证券原指定程志先生和王禾跃先生担任公司继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因为王禾跃先生因作业变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继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确保公司继续督导作业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派遣崔学良先生顶替王禾跃先生担任公司继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实行对公司配股征集资金寄存与运用情况的继续督导职责。
本次改变后,公司配股继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崔学良先生和程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