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青海股票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海股票代码: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青海股票代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青海股票代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自 2020年9月1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实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72,32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2%青海股票代码;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实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为股249,82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2%。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华实投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1-041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青稞酒
股票代码:00264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注册资本:6400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630100710440879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不含金融类业务);科技产品技术转让、销售;企业合并收购及产权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产权交易代理服务(此项凭商务部门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质证经营);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不含生产、加工)(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2000年03月08日至2040年03月07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李银会、卢艳、王高峰、彭富强
通讯方式:0971-82145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偿还融资借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实施于2021年2月2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1-014),同时,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青青稞酒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6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的股份达到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165,7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6.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84%。
除以上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权利被限制的其他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节披露的股份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无其他任何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2021年6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