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来为第一批94家买卖型总部企业颁布证书。买卖型总部成为正处于立异驱动开展、经济转型晋级阶段的上海经济的新名词。 买卖型总部是指境内外企业在上海建立的具有收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归纳买卖功用的总部组织,既包括传统买卖企
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来为第一批94家“买卖型总部”企业颁布证书。“买卖型总部”成为正处于“立异驱动开展、经济转型晋级”阶段的上海经济的新名词。
“买卖型总部”是指境内外企业在上海建立的具有收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归纳买卖功用的总部组织,既包括传统买卖企业,也包括根据互联等信息技术、从事促成买卖或供给配套服务的渠道型买卖企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尚玉英以为,“买卖型总部”应当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严重职业影响力的标杆和龙头企业,是上海世界买卖中心建造的主力军。
她表明,“买卖型总部”企业的确定,对进一步扩展上海对内对外开放,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进步买卖集聚度和辐射力,促进长江流域买卖出资一体化开展,推进企业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据计算,上海第一批确定的94家“买卖型总部”企业,功用包括国内批发零售、世界货品买卖、物流仓储、世界服务买卖以及渠道买卖事务四大类别;企业性质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方式。
2015年,94家“买卖型总部”企业共完成经营收入与买卖额4.3万亿元人民币,占上海市对内对外买卖总量的三分之一强,表现了“买卖型总部”在统筹世界国内两个商场中的主体位置。
海关计算显现,2015年,上海口岸货品进出口占全国货品进出口总量的27%、全球货品买卖总量的3%;服务买卖进出口占全国总量的30%、全球的2%;上海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打破万亿元,以渠道经济为代表的商场流转和买卖形式立异深入开展,为上海“十三五”期间“根本构成具有世界国内两个商场资源配置功用,与我国经济买卖位置相匹配的世界买卖中心”奠定了根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