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4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展开“冲击使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搬运赃物专项举动”。到现在,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一批严重“地下钱庄”案子,其间,广东、辽宁、北京、浙江等地近期连续破获多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地下钱庄”大案。
地下钱庄在金融监管系统之外,使用或部分使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络,从事不合法生意外汇、跨国(境)资金搬运或资金存储假贷等不合法金融业务。
地下钱庄是没有通过相关法令批阅的程序,所以在运转和买卖中就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各种不标准的现象,而且产生许多犯罪活动。近年来频频产生的外汇占款或高或低、快增快减以及很多资金被搬运到国外,都与地下钱庄有着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