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一份“玄学研报”刷屏网络。这份报告将天干地支理论应用于A股走势的预测中,而从传出的PPT上的LOGO来看,该报告由国盛证券发布。
对此,国盛证券研究院相关负责人10月19日向红星资本局表示,“该PPT只是研究员私下自己做的东西,并没有通过公司的渠道对外正式发布,并非国盛证券研究所正式对外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
此外,国盛证券已经联系相关平台删除了外流的报告。
国盛证券“玄学研报”刷屏
回应下载国盛证券:研究员自己做的,并非正式渠道发布
10月18日,一份名为《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 打造极致专业与效率》的报告刷屏网络。
报告显示,这是国盛证券10月17日晚上发布的,属于金融工程、量化分析。内容正如题目所示,就是将天干地支理论应用于A股走势的预测中。国盛证券也因为这样一份“玄学式研报”,登上热搜。(详情请见:国盛证券发布“玄学”研报,用天干地支分析A股走势?回应:不清楚)
10月19日,国盛证券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资本局,该PPT并非国盛证券研究所正式对外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不涉及投资建议。国盛证券研究所发布研报,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研究员需将研报上传至内部的研究管理平台,经过质控和合规的审核后,再通过研究管理平台统一发送给所有签约客户的邮箱,并在研究所的APP和小程序展示。
国盛证券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向红星资本局指出,根据监管规定,证券研究报告首页必须有证券研究报告字样,而“该PPT首页没有证券研究报告字样,根本就不是研究报告”。
上述负责人称:“这篇报告并没有通过系统外发,我们的官网、小程序、万得等正式渠道上是没有的,所以官方渠道找不到。并非是我们删除了这份报告,而是根本就没有发布过。这是我们的研究员私下自己做的东西,并没有通过公司的渠道对外正式发布,不知道怎么流传出去。”
对于红星资本局10月18日上午在慧博投研资讯平台下载了该报告,该负责人表示,国盛证券并未授权慧博投研转载,“对方是从其他途径获取后上传的,我们正式授权的转载媒体在官网有披露。昨天下午,我们已经联系了慧博删除了该PPT。”
国盛证券屡受处罚
曾被证监会接管一年
国盛证券官网显示,国盛证券成立于2002年12月,2016年4月成为国盛金控(002670.SZ)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6.95亿元。目前下设分支机构200余家,拥有资产管理、期货、私募基金三家子公司,并参股公募基金及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过去几年,国盛证券多次受到来自监管系统的处罚:
2017年12月4日,国盛证券宜昌夷陵大道证券营业部,因未对员工手机下单行为实施有效监测,没有及时发现员工手机存在客户下单的异常交易行为疑点并及时开展情况核实和风险排查,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18年7月13日,国盛证券宝鸡行政中心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对营业部原负责人张文学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对员工从事证券交易行为监控防范不到位、对客户异常交易监控预警不到位;客户佣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客户佣金调整无客户确认记录等问题被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2019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国盛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规行为,被陕西证监局合计处以20万元罚款。
2019年9月23日,因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时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制度,未落实合规经营要求,国盛证券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0年7月,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法行为,国盛证券湖北分公司遭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罚款80万元。
由于国盛证券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对国盛证券依法实行接管。
2020年8月14日,国盛金控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财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前海财智远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北京凤凰财智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立案调查。公司控股股东于14日分别收到相关《调查通知书》。
证监会:加强对研报业务的监管
中证协:加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
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认为,不论是券商还是券商旗下的分析师,都必须维护投资基金的利益,这决定了券商研报不可能完全客观公正。他认为,流传出来让投资者看到的券商研报,多半是“公开的谎言”。
目前,证监会正加强对研报业务的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加强了研报自律管理和证券分析师声誉风险管理。
2021年9月,证监会回复人民网网友“关于加强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管理的建议”的留言时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强证券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监管,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秩序。
证监会指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明确了证券研究报告形成、发布、使用等监管规定,要求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及相关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好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
2020年至今,证监会依法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证券分析师和证券公司采取8项行政监管措施,对研究依据不充分、研究方法不审慎、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时,指导证券业协会组织专业培训、强化自律管理,完善分类评价机制,持续督促、引导证券公司加大业务投入、培育专业人才、强化合规管理,推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高质量发展。
9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消息,协会组织开展了对证券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经营情况统计。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有95家证券公司设立了独立的研究部门或研究子公司,总人数6150人,注册登记分析师3364人,发布境内外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研究报告85000余份,较为全面地覆盖了各行业和上市公司。
数据统计显示,行业取得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短板。部分公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人员占比较低,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环节管控薄弱;一些公司邀请外部专家较频繁,在专家身份核实和会议管理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出,各公司应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业务管理,健全相关工作流程,配备充足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将专家服务应维持在适度、合理水平,做好邀请专家身份核对、协议签订、会议管理、服务内容归档留存、费用规范支付等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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