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北京证监局11月11日消息证券监管机构,北京证监局联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于11月9日共同召开辖区证券法律业务执业情况检查通报会。北京证监局表示,将继续增进与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协作,加强与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的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贯彻落实“零容忍”理念,督促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辖区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证监局在隐去相关律所名称的前提下,逐一通报提示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7家律所在执行债券业务、上市公司重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工作底稿的制作和保存不规范,二是未审慎履行核查验证义务,三是法律意见存在个别不规范之处。与会的7家律所代表依次发言,回应监管关注问题,共同探讨律所更加规范地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努力方向及具体举措。各律所代表表示,将认真学习借鉴集中反馈的问题,及时传达通报至全所范围,通过系统性业务培训,完善内核风控制度,开展所内工作底稿自查自纠等方式,落实整改要求,提升工作质量。
会议强调,集中反馈的目的是对各家律所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提示,宣讲当前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对律师执业的新要求,提醒各律所在注册制改革的进程中进一步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助力行业机构稳健发展。针对目前律师执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重股票轻债券”“重业务轻风控”“重数量轻质量”“重结果轻过程”等问题,证监局领导结合证券法律业务被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案例,要求律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加强律所内控管理,避免因个别项目质量问题给律所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结合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所提出四方面要求,即正确认识新形势,熟知并不断学习新规则,加强律所内控要求,加强与监管部门和行业之间的交流。
会议指出,北京证监局与北京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联合执法、联合检查、联合约谈”监管协作机制的作用,近年来先后对北京近50家律所开展专项检查,未来可以继续推进监管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北京市司法局领导对律师行业依法规范开展证券法律业务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证券法律业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证券监管机构;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证券法律服务业务执业理念;三是提高协作水平,压实律所管理责任,加强律师培训。
借助本次通报会的契机,北京证监局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在进一步合作方面达成共识。北京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借助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力量,加强对从事辖区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及律所的培训工作,督促证券律师不断学习新规则,熟知新要求,增进辖区律所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持续将监管要求传达给市场主体并推动落实,共同协作,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