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粮食风险基金:余蕊均 每经编辑:刘艳美
四川是粮食生产、消费大省。继颁布实施《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后粮食风险基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把条例执法检查列入2022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粮食风险基金,并将于2月16日起赴市州开展实地检查。
2月1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朝华在会上表示,开展执法检查,就是为了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用法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进一步解决粮食安全保障中的现实难题和长期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规定粮食安全地方政府责任时,明确“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及其考核有关要求,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
四川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张丽萍表示,下一步协调考核成员单位,强化对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地方储备和应急保供等重点任务的考核问效,提升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压紧压实“米袋子”责任。
根据执法检查方案,本次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市(州)、县(市、区)政府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粮食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粮食安全法定职责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储备承储企业履行粮食安全执行责任情况等四大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方面的检查重点包括:实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防止耕地“非粮化”情况,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履行粮食流通领域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情况,粮食风险基金建立、使用和监管情况,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粮食流通执法能力建设情况,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和监管能力建设情况,落实粮食产业财税、用地、烘干等政策支持情况,粮食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数据显示,近年来,四川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球粮食供需矛盾凸显,粮食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去年5月1日,《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四川历史上保障粮食安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涉及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管理等方方面面,涵盖粮食安全保障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条例》有效实施,有助力巩固和强化粮食安全,提升粮食安全治理效能。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