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
我国上海证券买卖所和深圳证券买卖所对股票和基金买卖实施"T+1"的买卖方式.
T+1指的是在买卖日买入的股票、卖出股票所得现金要到第二天,即T+1日(T:买卖日)之后才干完结结算,股票和现金才干划到投资者帐上,即交割结束。
亦即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第二天才可卖出股票。而当天卖出股票后,资金回到投资者帐上,当天就能够用来买股票,但假如想当天就提取卖出股票所得的现金是不可的,有必要比及第二天才干将现金提出来。
T+0买卖指的是当天买入股票可当天卖出,当天卖出股票又可当天买入。
早些年,管理层为了活泼股票买卖,从前答应电脑买卖系统即时为成交的托付交割。即当买入股票时,一经成交就立行将投资者记载为在册股东;当卖出股票时,一经成交行将现款“划帐”到投资者的保证金帐户上。因此,刚买入的股票能够随时卖出,刚卖出回收的资金又可直接用在购买其他股票上,并且不分沪、深市,自在运用(但不能够当日提取现金脱离证券部)。这便是朴实的T+0。后来发现这种即时交割准则令股市过火投机,考虑一再之后,管理层以为“T+1”准则比较合理。
T+1准则下,依然保留了“T+0”时卖出股票的资金能够即时在保证金帐户中表现并可用于购买其他证券。但买入的股票,不管深、沪买卖所,都要比及下午收市后半小时至一小时之后,才将所的买卖进行交割和过户。也便是说,关于买卖系统而言,一个投资者用其证券帐户(股东代码)买入成交的股票要到下午收市后才被记载到其证券帐户上,因此当日收市前,没有可能将刚买入的股票抛出(由于买卖所的电脑系统并没有记载到投资者的证券帐户有相应的股份,就会主动撤回投资者的本日抛出托付)。只要到T+1日后,即次日开市之后才干动用证券帐户记载在案的股票进行卖出买卖。
至于现在有时在报刊上看到的“使用手上的股票做T+0”是怎样一回事呢?这是炒股的一种技巧,即当投资者手上持有部分股票部分现金时,完全能够在手中现有的股票冲高时卖出,并在其向下回落时将卖出的股份在低位买回来,收市时,持股数不变,但保证金帐户上的现金增加了。反之亦然,能够先贱价买入,当日冲高时卖出。
竞价准则是以每分钱作为一个价位的(曾经,电脑系统的速度还不够快,是以每5分钱为一个价位的)。托付手数只在买入时约束,即每次买入托付只答应以手为单位,但对卖出就没有约束,能够下单托付卖出1089股这样零星的股数,由于现在电脑系统兴旺了,能够处理准确至1股的买卖(曾经只能够准确到百股,少于100股的零股买卖要在每个月定出一个星期六上午来特别进行零股买卖
(股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