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是指经过上市公司的出产运营活动而构成的本钱,即运营所得净收益的堆集。
上市公司赢利扣除按國家规则上交所得税后,即为净赢利。净赢利能够依照协议、合同、公司章程或有关规则,在公司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能够作为公司所有者出资所得,也能够为了扩大公司实力追加出资;或出于以盈抵亏、预先作预备的考虑等,将其中一部分留下不作分配,这部分留下的净赢利与公司所有者投入资金的特点共同,均为股东权益,在管帐上算为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属股东权益,股东能够组织分配。这部分有指定用处留存收益称为“盈利公积”。因而,留存收益可分为两类:盈利公积和未分配赢利。(1)盈利公积是指公司依照规则从净赢利中提取的堆集资金。(2)未分配赢利是指未作分配的净赢利,有两层意义:一是这部分赢利没有分给公司的出资者;二是这部分净赢利未指定用处。
出资者应该知道,上市公司的盈利公积无论是用于补亏,仍是用于转增本钱(“送红股”),只不过是在同属股东权益的不同分类项目中的彼此转化,如公司的转增股份,在削减盈利公积的一起,也增加了实收本钱。这種彼此转化,并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的增减。而“未分配赢利”在资产负债表上有贷方余额,反映了公司现有的而没有分配的赢利;如余额在借方,则反映为公司未补偿的亏本数。
(股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