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3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44%,最高成交价为58.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83,347.8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0,989,021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激励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注1: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01,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07%:其中直接持股2,501,927,139股,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债券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200,000,000股。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2: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01,927,139股,占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比例为59.86%:其中直接持股2,501,927,139股,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债券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200,000,000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