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局宣布《有关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生意互联互通机制“债券通”的主张》,主席史美伦指,香港债市拥巨大的发展潜力,随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香港可进一步透过两地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发挥优势。她认为,内地境外定息需求急升和人民币价值降低的状况,对“债券通”最为有利。
陈述主张,容许中港两地的零售出资者,采用沪港通机制的形式下,彼此进入对方的场内生意债券市场,在内地及香港的指定银行开设特别生意户口,来生意对方的债券。内地授权银行担任进行资历检查,了解客户程序,及监管额度使用量,而香港的对口银行则担任进行钱银兑换,债券生意和汇款,出资者不允许将债券转仓或汇款到“债券通”以外的任何户口。
陈述又主张,可一起注册两地出资组织,期望内地可豁免境外出资者跟从内地零售出资者所遭到的财务及出资经历约束,一起主张两地应缔结一套完善的税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