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本钱邦了解到,近来,安徽证监局公了一份针对原信达证券职工周某的行政处罚决议书。
行政处罚决议书显现,周某在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任职间,于2014年2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借用立于营业部的“王某某”“曹某”等10人合计15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生意行为。
相关账户在周某操控间累计买入6838万股,累计卖出6836万股,扣除佣钱税费后,亏本642万元。安徽证监局责令周某依法处理不合法持有的股,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有关证券货法律法规的规则,安徽证监局对周某涉嫌违法生意股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询、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现实、理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当事人周某提出陈说、申辩定见,未请求听证。该案现已查询、审理完结。
当事人周某提出了以下陈说、申辩定见:单个涉案账户初始立意图并非用于生意股,相关账户生意行为经客户赞同。经复核,安徽证监局以为相关账户初始立动机与后续生意股行为无必然联系,不影响对周某违法生意股行为的定性,其建议账户生意行为经客户赞同,缺少相关根据证明,故对其陈说、申辩定见不予采用。
终究,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百八十七条规则,安徽证监局决议责令周某依法处理不合法持有的股,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国证券业协会显现,周某现在挂号状况为离任销,离任挂号日为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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